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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零六章 对比

小说名称:重生之时代先锋||作者:执笔乱红尘||更新时间:2024-11-21

重生之时代先锋 !

    富德才挖来的录音师叫罗文华33岁,个子不是很高,但为人很幽默,下巴上留着一撮小胡子,很有男人味。以前是在飞石唱片工作,后来因为和主管冲突直接辞职,做过一些小乐队的录音师,前段时间被富德才发现挖了过来。
    “录音室不错,歌也不错,不过乐队呢?”罗文华在录音室溜达了一圈,试了试设备满意的点了点头。
    “乐队?”杨东旭不禁愣了一下。
    “歌曲总要有配乐吧,你难道想不要配乐干录?”罗文华奇怪的看着杨东旭。
    “额......”杨东旭和富德才瞬间都有点傻眼。
    是呀,歌曲要有配乐,没配乐怎么录制,难道录一首清唱的歌曲打榜?
    “去艺术学院那边找找,应该能找到。”杨东旭尴尬的摸了摸鼻子说道。
    录歌他是第一次搞,光顾着录音设备,歌谱还有歌手了,结果把乐队给忘了。主要是后世唱歌的时候都有现成的伴奏,他对乐队还真的没什么概念。
    不过现在燕京玩音乐的人可不少,尤其是一些高校里的学生,这群人基本上都站在时代的前沿,对外面的新鲜事物充满了好奇。
    所以当大街小巷出现一些扛着大块头录音机带着墨镜跳舞人的时候,已经开始有人组建了乐队。
    不过这些人没什么名气,所以一时间不好找。不过赶时髦的大学生这样的小乐队肯定不少,尤其是艺术学院那边,要专业知识有专业知识,要能力有能力,还能挑。
    “乐器不缺吧?”杨东旭转头向富德才问道。
    “这个应该不缺,购买录音设备的时候能看到的我都买了,架子鼓,电音吉他,萨克斯风,连钢琴我都买了一架。”富德才说道。
    扫了扫录音室中的乐器杨东旭点了点头。
    虽然没有乐队,但歌曲照样录,先把歌录好,然后找到乐队再把配乐录好加进去就行,这样的录制方法现在很流行。
    主要是歌手和乐队配合着录的话容错率太低,稍微那个拍子接不上,就要全部重录。而且一起录杂音也太多。
    甚至一句歌词有的时候反反复复要录好几遍,你总不能让乐队把这一啪的音乐反反复复也演奏好几遍,甚至十几遍吧?
    所以歌手录制的时候那一句不行录到行为止,同样乐队哪里出错重新录制哪里。两边都没问题节奏准确,然后合在一起正好完美。
    杨东旭先给艺术学院那边打了电话,让一个老师帮自己留一下,这几年为了学更多的东西,他在中戏那边可没少混,很多老师都熟悉,所以找个乐队不困难。
    让张文和吴琦又各自唱了一边,张文虽然有进步,但却达不到杨东旭的要求,反而是吴琦让人有一种脱胎换骨的感觉,显然领悟能力不错。于是让张文到旁边房间再自己研究研究,先录吴琦的。
    录音是一种很枯燥的事情,别管一首歌是多么好听。当这些歌词拆出来,一句一句录,甚至一个字一个字来的时候,根本没有多少美感。
    一个上午只录了吴琦的歌,还就录了一半。
    一行人只好先去吃饭休息一下,下午两点的时候,吴琦嗓子需要好好休息,于是杨东旭让她好好琢磨下还没录完的歌曲,张文开始录制。
    相对于吴琦还能时不时的过一句,张文的录制持续两个小时,结果一句都没录完。
    “别带着太多的幽怨,这首歌写的不是幽怨和嫉妒。是说两个人相恋而又不两情相悦的爱情,女孩这边以前有过一段感情付出很多,但却没有得到回报。
    现在遇到的这个男人对她很痴情,可她对这个男人的感觉就像是大哥哥一样。只是这个男的愿意付出一切来找回女孩对爱情的那颗心。歌曲里有痴情,有关怀......”
    录音室中杨东旭手舞足蹈到的比划着,想把自己心里的意思,这首歌想要表达的意思说出来让张文理解。
    以前杨东旭听歌只感觉好听就行,对于歌曲中表达的意思总是模模糊糊的。但在经过几年的学习之后,不说精准把握歌曲中每一个点,但8成的感情还是能诠释的。
    “现在我相信他就是小旭了。”看着杨东旭着急的向张文叙述的样子,罗文华碰了碰旁边的富德才说道。
    “是有点那么音乐制作人的感觉。”富德才笑了笑,杨东旭越专业,越是有才,海纳唱片越有前景,他自然越开心。
    “休息十分钟,你再琢磨一下,一会儿我们再录。”看到张文哭丧着脸,杨东旭摆了摆手宣布休息一下。
    来到录音室外面喝了口水,杨东旭紧锁的眉头就没有松开过。
    “张文毕竟刚出道没多久,慢慢来,你的要求是不是太高了一点?”如果说富德才只是一个外行的话,罗文华就是绝对的内行,所以对于杨东旭的要求标准感觉有点高。
    “我知道我的要求有的时候可能有点苛刻,但是好的歌曲也是可遇不可求的,如果不能完全把这首歌的感觉唱出来,那还不如不唱。这是海纳唱片第一次推出来的两首歌,我至少要让同行看看我们的水准吧?”杨东旭叹了口气。
    心中也感觉自己对张文的要求有点高了,毕竟他是一个刚出道的新人,不是天赋和嗓子都极好以后大红大紫的阿哲。
    可是《爱如潮水》这首歌要是不把那种味道唱出来,这首成名曲就糟蹋了。不是说按照张文这个水平这首歌不会火,而是在内行人的眼中一眼就能看出海纳唱片的深浅来,他不想在同行面前丢脸。
    同时阿哲那可是他的偶像,重生前虽然没有做过狂热粉丝,甚至没有去听过他的演唱会,就连正版的磁带和光盘也没买过几个,但那也是自己偶像啊,他的歌这么敷衍了事杨东旭过不去心中那道坎。
    十分钟一过录制继续。
    刚唱两句杨东旭就冲进了录音室让张文停下来。
    此时张文的面色也不好看,毕竟无论是谁来来回回折腾了两个小时,一句都没露出来心里也有火气。但当确定杨东旭是小旭之后,他有火也不敢发,更何况眼前这个还是自己的老板。
    “出来一下吧。”杨东旭无奈的叹了口气,让张文从录音室出来。
    来到外面的休息厅,皱着眉头的杨东旭伸手从旁边拎过一把吉他说道:“我来给你唱一遍,你再找找感觉,不过我的嗓子不适合表达这首歌,毕竟我还带着童音,但大致的感情应该差不多,你听下。”
    听到杨东旭要唱歌,罗文华几人都围了上来,就连在不远处熟悉歌曲的吴琦也走了过来。
    抱着吉他试了下音,杨东旭弹奏起来,“不问你为何流眼泪......”
    唱第一句杨东旭声音有点紧,同时也有点不在调上,于是他停了一下来。吭吭把嗓子清理了一下,然后重新开始。
    “不问你为何流眼泪
    不在乎你心里还有谁
    请让我给你安慰
    不管结局是喜是悲
    走过千山万水
    ......................”
    唱着唱着杨东旭闭上了眼睛,他的嗓音和张信哲显然不一样,13岁的他声音中还带着稚嫩的童音。
    但当杨东旭第二次开口之后罗文华眼睛猛然一亮。吴琦脸上露出不可思议的神色,张文从一开始心里有火气,变成了一丝羞愧。
    别说是他,就连富德才这个外行都能听得出来,杨东旭长的要比张文唱的好听多了,两个人根本不是一个档次上的。
    一曲结束休息厅中静悄悄的。
    “咳咳......那个......要不这首歌你来唱吧。”罗文华突然说道,所有人都是一愣。
    张文张了张嘴想要说什么,可最后还是没说出来。罗文华这句话虽然不但打击了他,还有可能让他失去成名的机会,可他和杨东旭唱的一对比,的确杨东旭更像是歌手,而是他只是一个光知道在调子上把握的雏鸟。
    “我对唱歌没兴趣。或者说我对当歌手没兴趣。”杨东旭摇了摇头,他想过以后自己要不要走演艺路线,后来想想觉得这条路不适合自己。
    他是那种喜欢静静装逼的性格,就是平时不显露好像一个路人一样,可要是遇到有人在他面前炸毛,他随便一个身份拿出来,都让对方羞愧的把头塞进裤裆里的那种感觉。
    “今天就先到这里吧,我去中戏那边看看争取把乐队的事情搞定。张文再试试领悟一下这首歌的味道,等乐队到了之后,要是还不行就先录配乐,然后你听着配乐唱看看会不会好一点。”看了一眼张文的神色,杨东旭知道就算继续录下去也是白搭,于是站起身来。
    “老板我一定会好好练歌的。”张文有些羞愧。
    要是说之前他还有点作为香港歌手的傲气的话,那么杨东旭这个弹唱一出,他瞬间被打落到的坭坑里,一个专业的歌手,竟然还不如一个小屁孩,他有什么好傲的?
    “这首歌可能真的有点难,但是攻破了难关容易出成绩不是?别的我不敢说,只要这首歌你能唱好,就算你以后出不了什么好歌,也够你吃一辈子的。”杨东旭拍了拍张文的肩膀。
    这一刻所有人都感觉有些恍惚,似乎杨东旭才是一个成年人,被安慰的张文是个小孩子。
    出了录音室富德才开车杨东旭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。因为没驾照,也没有雇司机的打算,所以富德才临时充当了司机的角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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